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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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南興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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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9 月 18 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特字第 1130089617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五 ( 376735100E_1130089617_ATTACH1.pdf ) |
主旨: | 有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鑑定與發掘暨輔導模式宣導研習(教師與家長場)」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3 年 9 月 11 日師大特教字第 1131025889 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增進學校教師對雙重特殊需求學生之鑑定與發掘模式之認識、提升教師評估雙重特殊需求學生之專業知能及家長對於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之認識,爰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本次研習。 |
三、 | 旨揭研習資訊摘錄如下: |
(一) | 教師場: |
1、 | 時間: 113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10 分至下午 4 時。 |
2、 | 地點:線上研習(研習報名成功後,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寄發線上會議連結)。 |
3、 | 對象:國小至高中職教育階段之教師,共 240 名。(以未參加過 113 年 5 月 15 日及 113 年 5 月 22 日研習者,優先錄取) |
(二) | 家長場: |
1、 | 時間: 113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10 分至下午 4 時。 |
2、 | 地點:線上研習(研習報名成功後,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寄發線上會議連結)。 |
3、 | 對象:對研習主題感興趣之家長及教師,共 240 名(以未參加過 113 年 5 月 15 日及 113 年 5 月 22 日研習者,優先錄取)。 |
(三) | 報名方式:教師場與家長場請分別於 113 年 10 月 5 日(星期六)與 113 年 10 月 19 日(星期六)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點選「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 (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unit_type=2 )報名,每場次全程參與將核發 6 小時研習時數。 |
四、 | 本案市立學校參加研習人員是日准予公假登記,有課務排代需求者,請於 113 年 10 月 2 日(星期三) 前寄送課表至 10074370@ms.tyc.edu.tw 彙辦,逾時不受理;私立學校請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 |
五、 | 檢附研習計畫書 1 份,如有疑義,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林燁虹助理,電話: 02-77495047 ,信箱: fei0626@ntnu.edu.tw 。 |
正本: |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