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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5-06-24 | 點閱數: 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林欣誼
電話: 3322101#7582
電子信箱: 1003333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南興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4 年 6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桃教特字第 1140056492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五 ( 376735100E_1140056492_ATTACH1.pdf )

 

主旨: 有關本市立龍岡國民中學(本市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辦理本市 113 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辦理「社會情緒學習(SEL)種子教師工作坊」研習實施計畫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專業支援團隊實施計畫及龍岡國民中學 114 年 5 月 13 日岡國情支字第 1140003825 號辦理。
二、 本案研習資訊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 研習對象:
1、 112 學年度社會技巧工作坊成員或 113 學年度社會技巧工作坊成員。
2、 本市之特教教師或專輔老師。
3、 本市有興趣之普通班教師。
(二) 辦理日期: 114 年 8 月 4 日(星期一)、 114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一)及 114 年 9 月 7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10 分。
三、 請於 114 年 8 月 2 日(星期六)前,自行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 )-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桃園市-國中-學年(114)-學期(上)登錄單位(龍岡國中)報名,全程參與者核定研習時 18 小時。
四、 本案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本案研習時間倘遇例假日,參與教師得於活動結束後 2 年內覈實補休(課務自理)。
五、 檢附旨案計畫 1 份,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特殊教育 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莊文寧老師(電話: 03-466-1231 分機 18 ;電子信箱: wernnin@ms.ty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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