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 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科員 劉芯玓 電話: 3322101#7457 電子信箱: liuht3766@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南興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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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5 月 20 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學字第 1140045074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五 ( 376735100E_1140045074_ATTACH1.jpg 、 376735100E_1140045074_ATTACH2.pdf 、 376735100E_1140045074_ATTACH3.jpg 、 376735100E_1140045074_ATTACH4.pdf ) |
主旨: | 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辦理「114-115 年生命教育推動發展計畫」之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生命教育第二專長及專長增能學分班,請貴校鼓勵在職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4 年 5 月 14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40050607 號函辦理。 |
二、 | 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精神,精進中小學教師生命教育專業知能,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大學辦理「高級中等學校綜合活動領域生命教育科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及「教師在職進修生命教育增能學分班」,學分費皆由教育部全額補助。 |
三、 | 旨揭學分班相關資訊重點說明如下: |
(一) | 生命教育第二專長學分班: |
1、 | 招生對象: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之在職專任教師為原則,具備中等學校教師證書,並任教於中等學校。 |
2、 | 課程學分及上課地點:修習專門課程 15 科,共 30 學分,分別於臺北班(國立臺灣大學)及臺南班(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開設各 1 班次,共計 2 班次;另依「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第 8 點規定,對於偏遠地區、花東及離島地區教師提供交通與住宿補助。 |
3、 | 修業期間: 114 年 6 月至 115 年 12 月。 |
4、 | 上課時間(學期間與寒假為週末上課,暑假為週間上課) |
(1) | 臺北班: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下午 1 時至 4 時。 |
(2) | 臺南班: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 30 分;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 |
(二) | 生命教育增能學分班: |
1、 | 招生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或特殊教育中等以下學校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教師。 |
2、 | 課程學分及上課地點:包括初階課程 3 學分、進階課程 2 學,共 5 學分,分為國小、國中及高中職組,於國立臺灣大學開設辦理。 |
3、 | 修業期間: 114 年 6 月至 114 年 8 月。 |
4、 | 上課時間: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 |
(三) |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14 年 5 月 29 日(星期四)止,詳細第二專長班及增能學分班報名資訊請參閱附件。 |
四、 | 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吳小姐,聯絡電話:(02)33661755 轉 204 。 |
五、 | 檢附生命教育第二專長班招生海報、第二專長班招生簡章、增能學分班招生海報、增能學分班招生簡章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