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林欣誼 電話: 3322101#7582 電子信箱: 10033337@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南興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4 月 30 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特字第 1140038090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 376735100E_1140038090_ATTACH1.pdf ) |
主旨: | 檢送國立臺南大學辦理「114 年度聽障教育專精學分班」課 程簡章(含相關表件) 1 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 114 年 4 月 28 日南大視訓字第 1140008244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學分班摘要: |
(一) | 選送教師資格(四項符合其一者,以現職特教合格老師為優先錄取): |
1、 | 國立直轄市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職業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及各直轄市、 縣市現任國民中學(含幼兒園)之特殊教育現職合格專任教師,自取得特殊教育 合格教師證書後,具備與該合格教師證書所載資料相符之一年以上實際教學年資。 |
2、 | 公私立國小現職普通班合格教師。 |
3、 | 師資培育機構之在學視障類公費生。 |
4、 | 國立直轄市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職業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及各直轄市、 縣市現任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具特教合格教師證之現職代理代課教師。 |
(二) | 訓練日期: |
1、 | 第一階段 10 學分: 114 年暑假( 114.7.1 至 114.8.4 )、 114 年 11 月間的外埠教育參訪研討會。 |
2、 | 第二階段 10 學分: 115 年暑假( 115.7.1 至 115.8.4 )。 |
(三) | 訓練地點:國立臺南大學啟明苑或訂約之教育實習機構。 |
(四) | 報名方式:凡合乎選送資格之現職特教合格教師,檢具報名表件(報名表、身份證影本、合 格教師登記證影本、最近一年考績影本、學經歷影本、及切結書)於 11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前,由服務單位發文函報本局報名。 |
三、 | 本案簡章暨相關表件亦可至報名表件亦可於臺南大學視障教 育與重建中心網頁最新消息公佈欄下載( https://www.nutn.edu.tw/vh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