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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5-03-25 | 點閱數: 78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林欣誼
電話: 3322101#7582
電子信箱: 1003333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南興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4 年 3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桃教特字第 1140025892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 376735100E_1140025892_ATTACH1.pdf )

 

主旨: 函轉國立臺南大學辦理教育部「114 年視多障學生課程與教學研習」之實施計畫(含課程表)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 114 年 3 月 21 日南大視訓字第 1140005408 號函辦理。
二、 本案研習資訊如下(詳如附件):
(一) 參加對象(名額 40 人):
1、 各級學校特殊教育教師與相關服務人員。
2、 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
3、 視覺障礙學生家長及視障團體人員。
4、 從事視障者生活與職業重建服務人員。
(二) 研習時間: 114 年 4 月 26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50 分至下午 4 時 25 分。
(三) 研習地點:國立臺南大學啟明苑 308 室。
(四) 報名方式: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進入網站 (https://special.moe.gov.tw/#/menuLayout/register/study)後點選大專特教研習 → 按照研習日期尋找 → 報名】,請本權責核予貴校(園)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市立學校(幼兒園)所屬人員並得於研習後 2 年內在課務自理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實補休。
三、 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 陳可華小姐,電話 06-2138354 ,傳真: 06-2137944 。

 

正本: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科(組)長、主任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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