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溪區南興國民小學110學年度(第1次)(1-5招)鐘點代課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一、依據
(一)教師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師資培育法及其施行細則。
(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四)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暨教師資格標準。
(五)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六)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七) 桃園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
(八) 本校 110年7月8日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
二、招聘類別及缺額
序號 |
類別 |
性質 |
名額 |
任教職務 |
聘期 |
備註 |
1 |
國小普通班鐘點代課教師 |
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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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每週上課節數約23節 |
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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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源班鐘點代課教師 |
鐘點 |
1 |
每週上課節數約23節 |
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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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招聘教師之備取人員,以補足當次缺額為限。 3.代課教師聘期原則上為110年9月1日起聘至111年6月30日(開學後聘任之聘期以實際報到之日起聘)。 |
三、報名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二)國小報考人員資格:
【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足於網站公告後,即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四、報名資料
(一)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附件1,請以正楷詳填各欄,另所有任教職經歷均應填寫,請貼妥本人2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及委託書(附件二報考人親自報名者免附)。
(二)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三、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附件四)、切結書
(附件五)
(三)健康聲明切結書(附件六)
(四)繳驗證件:證件正本驗迄發還,影印1份裝訂成冊(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
應考人私章;報名前須自行影印且裝訂成冊),僅送影印本概不受理。
五、報名相關事項
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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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攜帶有關證件正本及影本,委託報名須出具委託書及委託人國民身份證,委託書如附件二),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
報名地點及
聯絡電話 |
桃園市大溪區南興國民小學教務處(校址:大溪區仁和路二段135號) 03-3801721#210 |
報名費 |
免費 |
防疫注意事項 |
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6月2日桃教高字第1100048235號函轉知,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之發展,請各校辦理教師甄選時,做好防疫措施並執行各項防疫應變作為,爰參照考選部國家考試防疫措施,為維護應考人及相關試務人員安全,請遵循下列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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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甄選試務相關事項及日程表
【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事項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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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章公告時間及 地點 |
110年8月9日至110年8月15日 本校網站:https://www.nses.tyc.edu.tw/ 桃園市教師甄選公告服務網站:http://t-job.nlps.tyc.edu.tw/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tw/index/JobTShow.aspx?f=FUN201003161118253V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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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及 聯絡電話 |
第1次報名:110年8月16日(一)08時00分至11時止 第2次報名:110年8月17日(二)08時00分至11時止 第3次報名:110年8月18日(三)08時00分至11時止 第4次報名:110年8月19日(四)08時00分至11時止 第5次報名:110年8月20日(五)08時00分至11時止 (各次招考逾時不予受理)03-380172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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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日期及 相關時間 |
甄試日期: 第1次招考:110年8月16日(一)13時 第2次招考:110年8月17日(二)13時 第3次招考:110年8月18日(三)13時 第4次招考:110年8月19日(四)13時 第5次招考:110年8月20日(五)13時 |
甄選時間本校得視報名人數多寡調整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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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時間:招考日當天12:30-13:00 (逾時20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報到地點:本校教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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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時間:招考日當天13:00 甄試地點:各次招考日期當天本校教務處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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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公告日期 |
公告日期: 第1次招考:110年8月16日(一)18時 第2次招考:110年8月17日(二)18時 第3次招考:110年8月18日(三)18時 第4次招考:110年8月19日(四)18時 第5次招考:110年8月20日(五)18時 應試者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得以未收到通知單為由提出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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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複查時間 |
第1次招考:110年8月17日上午8時至9時。 第2次招考:110年8月18日上午8時至9時。 第3次招考:110年8月19日上午8時至9時。 第4次招考:110年8月20日上午8時至9時。 第5次招考:110年8月23日上午8時至9時。 (複查以1次為限) 報考人親自持身分證正本及成績複查申請表(附件七)向本校教務處申請。逾期或程序不合者,不予受理。複查成績以複查原始分數及累計分數為限,不得要求調閱、影印試卷、提供試題答案或重新閱卷及評分。複查費0元。 複查結果回覆方式:現場查明後立即交由申請人簽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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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聘任 |
正取人員:依下列時間至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第1次招考:110年8月17日9時至10時 第2次招考:110年8月18日9時至10時 第3次招考:110年8月19日9時至10時 第4次招考:110年8月20日9時至10時 第5次招考:110年8月23日9時至10時 備取人員:俟接獲電話通知,向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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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體檢表 |
錄取人員須於 110年 8 月 26 日前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 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 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予以註銷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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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甄選日程需更改,將公佈於本校網站https://www.nses.tyc.edu.tw/xoo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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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甄選方式及成績計算
方式 |
成績比例 |
甄選時間 |
備註 |
試教 |
50% |
8分鐘 |
(1)普通班鐘點代課缺教師考科為社會、自然、藝術與人文(2)資源班國、數、社會、健康,如選擇資源班國數任一科應考,請以資源班教案方式呈現。 2.參與應試者均須具備教學活動設計一式3份。(為完整1節課之內容) 3.評選標準為教學活動設計、教學要領及過程流暢性、師生互動、教學媒體運用、時間掌握及其他等。 4.凡屆時由試務人員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
口試 |
50% |
3分鐘 |
1.以教育理念、學校行政、教學、輔導實務及有關九年一貫、特殊教育相關知能為等為主,並含表達能力、儀容舉止。 2.凡屆時由試務人員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
總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不予錄取,口試或試教如有一科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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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計算=試教(50%)+口試(50%)二人以上同分者,依試教、口試等項先後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八、附則:
(一)經甄試錄取之代理教師,若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或到職後無法辦理核薪者,均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應考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並應放棄先訴抗辯權。若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二)代理教師錄取並報到後,不得再至他校應聘。
(三)一般代理教師公開甄選倘為開學後聘任者,聘期則以實際報到之日起聘,相關權利及義務(如聘書發放、服務年資計算等)依相關法規核實辦理。
(四)申訴專線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 電話:03-3322101轉7415至7420 傳真:03-335825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 電話:03-3351274轉7570 傳真:03-3320515
九、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依本市教育局107年6月19日桃教小字第1070042038號函規定,甄選作業辦理完畢後免報教育局備查,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