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0年 7月 23 日記者會宣布事項暨教育局 110年 7月 16 日桃教小字第 1100060634 號函辦理。
高中以下學校學生物品領回指引如下,希望家長配合:
1. 全程配戴口罩。
2. 請總務處警衛室協助落實實名制登記、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措施。
3. 當日仍處於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及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之人員,均不得參加相關活動。
4. 為利通知防疫相關訊息,請參加人員攜帶手機。
5. 以採分時、分流方式並以一次性帶回且縮短逗留時間之原則規劃辦理。
6. 因防疫考量,當天到校內領取物品學生及家長,只能有一人到校內領取物品並在警衛室登記採實名制。
*請家長或學生自備大型購物袋來裝置物品*
日期 |
時間 |
班級 |
座號 |
地點 |
備註 |
8/2 |
9:00-9:30 |
六甲 |
1-8 |
校史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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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9:30-10:00 |
六甲 |
9-15 |
校史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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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10:00-10:30 |
六甲 |
16-24 |
校史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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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於上述時間無法到校領取物品,可於學校上班時間(每日早上 8:30-下午 3:00)到校個別領回,聯絡窗口:學務處 3801721 轉 310 馮主任
*請家長或學生自備大型購物袋來裝置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