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蔡惠萍 電話: 3322101#7583 電子信箱: 062118@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南興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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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11 月 12 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特字第 1130110894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 376735100E_1130110894_ATTACH1.pdf ) |
主旨: | 本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東門國小)辦理 113 學年度國小資賦優異課程工作坊一案,請各校鼓勵教師踴躍報名,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 113 年 11 月 7 日桃教特字第 1130107855 號函續辦。 |
二、 | 旨揭工作坊資訊摘要如下(請詳參計畫書): |
(一) | 參加對象: |
1、 | 113 學年度於本市國小資優班(含資優資源班及資優巡迴輔導班)任教教師皆可報名,並優先錄取。 |
2、 | 本市國小辦理資優教育方案學校及對資優教育有興趣之教師自由報名參加。 |
(二) | 辦理時間及地點:自 113 年 11 月 12 日起至 114 年 5 月 21 日止,每週星期二或三下午 1 時至 4 時假桃園區東門國小辦理。 |
(三) | 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各類參加人員請自即日起至研習當日止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報名研習。 |
三、 | 本案參加人員請惠予核予公(差)假登記。 |
四、 | 檢附本案實施計畫 1 份。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小 |
副本: | 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桃園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科(組)長、主任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