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電話聯繫教務處梁主任 3801721*210
檢附證件:1.准考證、錄取通知單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 大學以上學歷證書影本 4.教師證正反面影本 4.代理教師期間服務證明書(可後補,無則免附) 5.簡歷表(如附件)
本校教評會計於113年7月8日上午9時召開(請於會議前 10 分鐘至本校教務處報到)
南興地名的由來 學校現況 南興的交通
桃園市大溪區南興國民小學緊急傷病處理要點 南興國小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要點 114 學年度教科書選用版本 113學年度課程計畫核備公文 113學年度課程計畫 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辦法 113學年度公開授課活動時間規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