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6 月 20 日臺教師(二)字第 1132602049 號函辦理。
二、 113 學年度教保員專班分北、中、南、東區由輔仁大學等 5 校辦理,招生簡章已於各開班學校於學校網站公告,並已陸續開放報名,請轉知並鼓勵未具教保員資格之相關代理人員報考。
三、本專班報考資格須具備學士以上學位,經修畢 48 以上學分(包括教保專業課程 32 學分)後由學校授予學士學位(加註「學士後教保學位學程」),具備合格教保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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