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 113 年 3 月 18 日屏府教體字第 11311581101 號函辦理。
二、有關競賽規程第 5 條參賽單位教練資格規定,請各單位教練未取得競賽種類之合格教練資格者「至少丙級(C 級)以上教練證」,請儘速參與教練研習取得合格教練證,相關之教練證規範已公告於(https://sport113.ptc.edu.tw/Module/Home/Index.php)。
三、另旨揭修訂資訊請逕至旨揭官方網站(網址: https://sport113.ptc.edu.tw/)查詢,請各單位自行下載並協助公告周知。
四、檢附屏東縣政府來函(含附件)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