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中華民國 112 年 5 月 30 日府人力字第 1120143818 號
主旨:有關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陞遷法部分條文業經總統於民 國 112 年 5 月 17 日修正公布,修正條文已刊載於總統府公報 第 7663 號(另見總統府網站: https://www.president. gov.tw 公報系統)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5 月 19 日部銓一字第 112557655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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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桃園市政府表揚傑出女性公務員實施要點」第8點,並自即日生效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