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中華民國 112 年 5 月 22 日府人給字第 1120132703 號 函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函以,為配合考試 院政策辦理組織調整,該會將於 112 年 6 月 1 日裁撤,並於 同日由同為考試院轄下機關銓敘部接管業務,請查照。
說明: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112 年 5 月 16 日退監業 字第 112170012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