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 109 年 9 月 24 日桃教學字第 1090089071 號函續辦。
二、為杜絕校園霸凌事件發生,本市業已成立反霸凌專線提供
民眾、教職員工及學生多元申訴管道。
三、現為積極防治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本專線
增設提供校園性別事件救濟管道,民眾、教職員工及學生
倘發現或是遭受校園性別事件時,亦可透過此專線向本局
提出或尋求協助。
四、本專線將依本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等
相關規定,辦理保密事宜,以維護相關人員權益。
五、本專線請貴校加強向師生及家長宣導,並置於學校網站首
頁、反霸凌或性別平等教育專區明顯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