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6-06-04 | 點閱數: 11

性騷擾定義:
(一)適用「性騷擾防治法」之性騷擾

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

1.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2.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工作、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
二)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之性騷擾,指下列情形之一:

1.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2.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條件。

性騷擾之認定,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工作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行為人之言詞、行為及相對人之認知等具體事實為之。

★本校已訂定桃園市大溪區南興國民小學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

相關性騷擾防治宣導短片
【性騷擾宣導廣告_追求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ab3Rb1drqo&list=PL-ww2VkXsAHThqMENPO3ev7qC9pQzp72c&index=1

本站消息

  • 教務處
  • 學務處
  • 輔導室
  • 總務處
  • 會計室
  • 人事室
  • 幼兒園
[ more... ]
[ more... ]
[ more... ]
[ more... ]
[ more... ]
[ more... ]

校園行事曆

教育宣導網站

:::

會員登入

心靈加油站

:::

Google 相簿跑馬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