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及桃園 市政府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及運作要點辦理。
二、旨揭遴選資訊摘述如下:
(一)遴選名額:以全部時間擔任若干人。
(二)報名方式:請於 115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前將推薦/報名資料逕送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 府路 1 號 15 樓)
(三)聯絡人:楊捷思小姐(電話: 03-3322101 分機 7582 )
(四)遴選方式:
1.本府接受報名後組成遴選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 得辦理面試。
2.經本府審查通過及核定後,予以聘任。
三、本案詳細相關資訊請參閱簡章或至本市特殊教育資源網瀏覽 「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相關工作內容,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