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社團法人桃園市聲暉協進會 114 年 10 月 1 日 114 桃暉忠字第 053 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宣導期程為 115 年 3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之平日,倘學校有旨案活動相關需求,請逕以傳真(03)4577709 、電子郵件(sound.t28@gmail.com)或填寫線上表單(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sabRPHlvHV28eTH6Vh4tqvl0Kaeun28CT9Mq8w6n7daGloQ/viewform?pli=1)方式向該協會報名,並電話確認報名情形。 |
| 三、 | 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協會歐陽欣汝專員(電話: 03-2841754),旨揭簡章亦可至本市特教資源網(https://special.tyc.edu.tw/)-特教業務單位-特殊教育科-表件下載區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