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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6-08-29 | 點閱數: 10
主旨: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 115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閩南語文授課教師增能研習計畫」一案 ,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5 年 8 月 2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55503774 號函辦理。
二、 為提升國中小學閩南語文授課教師,對在地文化之認識與強化數位教材之應用實務,以豐富教師課程設計及教學運用資源,並增進閩南語文授課教師之教學能力,爰國教署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於 115 學年度,規劃下列研習(課程規劃詳參附件):
(一) 「閩南語文專業講座課程」及「閩南語文授課教師備課增能研習課程」: 2 項課程以線上遠距方式,報名對象為閩南語文授課教師,課程總時數各 36 小時,於 115 年及 116 年各分 2 梯次辦理。
(二) 「閩南語文授課教師備課增能回流研習課程」:以實體課程方式,報名對象以完成前開兩項研習課程(共計 72 小時)之教師為限,規劃於 116 年 7 月辦理。
三、 前開兩項課程計畫, 115 學年度第 1 梯次研習課程摘要如下:
(一) 「國民中小學閩南語文專業講座課程計畫」:
1、 課程代碼: 5692151 。。
2、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5 年 9 月 6 日(星期日)止,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 線上報名,依序審核資格錄取至額滿為止。
3、 具備閩南語文教學資格之教師,且符合下列條件依序錄取:
(1) 於 115 學年度已安排教授閩南語文課程,並同時報名參與「閩南語文授課教師備課增能研習課程」之教師優先。
(2) 自 111 學年度起累計教授閩南語文課程達 3 學期以上,惟未於 115 學年度未教授閩南語文課程之教師之教師。
(3) 刻正修讀閩南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之教師。
4、 於符合上開資格之教師報名後,倘仍有名額,將開放予對臺灣區域文化脈絡、傳統技藝與海洋等有關臺灣特色之議題有興趣,且具整合於個人教學領域運用意願之教師或教學支援老師自行報名,惟不另公告,屆時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二) 「國民中小學閩南語文備課增能研習課程計畫」:
1、 課程代碼: 5692158 。
2、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5 年 9 月 13 日(星期日)止,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 線上報名,依序審核資格錄取至額滿為止。
3、 具備閩南語文教學資格之教師,且符合下列條件依序錄取:
(1) 於 115 學年度已安排教授閩南語文課程,並同時報名參與「閩南語文授課教師備課增能研習課程」之教師優先。
(2) 自 111 學年度起累計教授閩南語文課程達 3 學期以上,惟未於 115 學年度安排教授閩南語文課程之教師之教師。
(3) 刻修讀閩南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之教師。
四、 教師於參與研習課程期間,由其任職學校核予公假;研習課程結束後,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彙整後研習人員出勤記錄,函送本局後轉知貴校。
五、 研習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中小學閩南語文增能輔導辦公室」詢問。電話: 04-22183840 ;電子信箱: taigi2023@mail.ntcu.edu.tw 。
六、 檢附旨揭實施計畫各 1 份。
  • 376735100E_1150080837_ATTACH2.pdf
    1) 376735100E_1150080837_ATTACH2.pdf
  • 376735100E_1150080837_ATTACH1.pdf
    2) 376735100E_1150080837_ATTACH1.pdf
  • 376735100E_1150080837_print.pdf
    3) 376735100E_1150080837_prin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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