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中壢區新明國民小學 函 |
| 地址: 32046 桃園市中壢區中央西路 2 段 97 號 承辦人:特教組長 吳藍功 電話: 4933262-617 傳真: 4941521 電子信箱: gong08160816@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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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南興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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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10 月 24 日 |
| 發文字號: | 明小輔字第 1130008133 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 主旨: | 本校辦理「桃園市 113 年度教職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請鼓勵所屬教師、家長、教保員及教師助理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3 月 6 日桃教特字第 1130017277 號函辦理。 |
| 二、 | 研習主題:情緒行為學生認識與輔導。 |
| 三、 | 研習講師:姜筱華講師。 |
| 四、 | 研習時間: 113 年 12 月 4 日(三)13:00-16:00 |
| 五、 | 研習方式:採實體研習。 |
| 六、 | 研習地點:本校校史室。 |
| 七、 | 研習對象:本市國中小教職員工、教師助理員、教保員及家長。 |
| 八、 | 報名方式:請於 113 年 12 月 3 日(二) 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_login.php?id=587201 )報名。 |
| 九、 | 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3 小時,參與人員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差)假登記。 |
| 十、 | 如有疑義請洽本校特教組,電話: 03-4933262 分機 617 。 |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小、本市各市立國中(含完全中學國中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