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 函 |
地址: 33343 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 2 段 933 巷 14 號 承辦人:特教組長 何鎵琦 電話: 03-3203571*612 傳真: 03-3505753 電子信箱: chiachi@kse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南興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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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8 月 23 日 |
發文字號: | 龜小輔字第 1130005926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本校辦理「桃園市 113 年度加強各校教職員及家長特 教 知能研習」一案,敬請鼓勵所屬教師、特教助理員、 家長踴 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3 月 6 日桃教特字第 1130017277 號函辦理。 |
二、 | 研習時間: 113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3:00 至 16:00 。 |
三、 | 研習地點:本校培英樓 4 樓視聽教室。 |
四、 | 研習主題:特教生偏差行為正向管教不違法實例。 |
五、 | 研習講師:台灣基隆地方法院吉靜如主任調保官。 |
六、 | 參加對象:以本校校內職員、特教教師、特教助理員優先 錄取,若有餘名額開放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教職員、特 教助理員、家長。 |
七、 | 報名方式:請於 113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三) 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 ) - 縣市特教研習-開啟查詢-點選縣市(桃園市)學年 (113 學年)(上學期)-點選「登錄單位-龜山國小」報名。 |
八、 | 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3 小時,參與人員在不 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假登記。 |
九、 | 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備環保杯。 |
十、 | 如有相關活動諮詢,請洽龜山國小特教組長,連絡電話(03)3203571 分機 612 。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小、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本市各市立國中(含完全中學國中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