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 年循環永續行動及綠色餐飲服務評比實施計畫」,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 112 年 8 月 15 日府環廢字第 1120222961 號函辦理。
二、 本次評比採全數書審方式,各組評比內容涵括按時提報、使用循環餐盒供餐情形、以積極方式推動及其他突出之差異作為等方面,召開評審會議由外聘委員評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考量旨揭評比為作業指引實施之第一年,以引導績優作法為主(配分占 60~70%),成果效益為輔( 30~40%),重點說明如下:
(一) 辦理日期: 112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 動力發展組:
1、 績優作法( 60%):包含訂定內部單位執行及管理方式、落實度檢核及輔導、促進使用循環容器、促進餐飲業者加入供應鏈、其他積極推動作法等 5 個評分項目。
2、 成果效益( 40%):包括按時提報、使用循環餐盒供餐情形、以積極方式達不使用免洗餐具之效果、外帶及報准、相關廢棄物(如一般垃圾及資源回收物)減量情形等成效,並訂定鼓勵積極使用循環餐盒供餐及考量在地之供應鏈家數較少時不易配合落實作業指引等 2 個加分項目。
三、 本案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府環保局張蕙珍,電話: 03-3386021 分機 1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