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5 月 2 日
發文字號:桃教學字第 1120039005 號
主旨:轉知教育部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日元年相關活動資訊一案,
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4 月 25 日臺教社(一)字第 1122401670 號函
辦理。
二、教育部長期透過政策規劃、學習環境與資源、課程教材與
教學、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之防治等各面向整體推
動性別平等教育,以建構性別友善校園環境,進而擴及影
響力至家庭及社會。為使民眾重視性別平等教育之推動,
自 112 年起,特訂定每年的 4 月 20 日為性別平等教育日,以
期透過課程與活動等教育連結,建立教職員工生性別意
識,深化性別平等教育在校園之實踐。
三、教育部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日元年相關活動,請協助周知並
鼓勵所屬踴躍參與。相關活動資訊請參見教育部性別平等
教育網全球資訊網(https://www.gender.edu.tw/web
/index.php/m1/m1_01_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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