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115 年 4 月 13 日府警管字第 1150096232 號函辦理。 |
| 二、 | 為落實全民國防教育及深化全民防空意識,藉每年防空演習 驗證防空整備與作為,策進防空機制運作與效能,並擴大全民參與,進而熟稔空襲之因應作為,以減少空襲之損害。 |
| 三、 | 本市演習時間: 115 年 8 月 13 日(星期四)1330-1400 時。 |
| 四、 | 請貴校落實進行校園城鎮韌性(防空)疏散避難,並啟動校內各項防護編組演練事宜。演習期間請配合實施人員及車輛管制,引導校內師生(含洽公民眾)依避難引導標示進入防空避難設施,並落實演練避難姿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