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比賽時間 115 年 3 月 14 日(星期六)至 3 月 15 日(星期日)。
二、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 38 號)。
三、凡參加比賽之學校,教育局補助每校至多 2 隊,每隊最高 5,000 元整經費,補助項目包含車資、保險(不含公教人員)、膳費(含西點餐盒,每人上限 120 元)、茶點費(每人上限 20 元),請依經費用途及額度範圍內覈實支應。參賽學校若有 2 隊可合併一起核銷,無須區分男女生隊。
四、請各校於比賽辦理結束後 7 日內檢附相關資料核銷:
(一)統一收據(繳款人:桃園市大溪區僑愛國民小學),統一收據上請附註參賽學校戶名、公庫名、 帳號、行庫代號等資料。
(二)收支結算表金額需與統一收據上金額一致。
(三)動支憑證與單據黏貼正本, 請繳交正本給本校,各校自行留存影本。
(四)以上資料請寄至大溪區僑愛國小學務處劉萁主任彙整。
五、比賽報名方式與相關實施計畫公告於桃園市體育會躲避球委員會,網址: http://163.30.153.3/TYDBC/main/index.asp ,亦可參閱公文附件。
六、有關報名問題請洽大溪區僑愛國小學務處涂琨煒組長(3801896 轉分機 314)。
七、惠請各校給予參賽師生協助辦理公假參賽事宜。
八、另外倘貴校若有擔任裁判或工作人員之教師敬請貴校人事單位予以核給公假辦理。
九、隨文檢附本次比賽實施計畫供參。
轉知市府函送大陸委員會「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人員赴陸港澳規範告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