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 114 年 11 月 13 日桃女童雯字第 1140030 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 115 年三項登記作業請於 115 年 1 月 3 日(星期六)前至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網站(http://www.gstaiwan.org.tw)完成登記及繳費作業。 |
| 三、 | 本案有關團及女童軍、服務員登記費收取規定如下: |
| (一) | 團登記費新臺幣(以下同)1,000 元整。 |
| (二) | 女童軍登記費 60 元整。 |
| (三) | 服務員登記費 160 元整。 |
| 四、 | 中華民國女童軍三項登記系統操作手冊請至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網站下載(https://gstaiwan.org/)。 |
| 五、 | 檢附總表及三項登記費一覽表,或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下載。 |
| 六、 | 本案聯絡人:桃園市女童軍會張曼萍小姐: 03-3464304 、 0983-9417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