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溪區南興國民小學110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二、招聘類別及缺額
序號 |
類別 |
性質 |
名額 |
任教職務 |
聘期 |
備註 |
1 |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資源班) |
實缺 |
1 |
依學校安排 |
110年8月27日起至111年7月2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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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 |
實缺 |
3 |
依學校安排 |
110年8月27日起至111年7月2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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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 |
虛缺 (教師公假) |
1 |
依學校安排 |
110年8月27日起至111年7月2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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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英文專長) |
虛缺 (合理員額) |
1 |
依學校安排 |
110年8月27日起至111年7月2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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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111年4月2日止。 2.本次招聘教師之備取人員,以補足當次缺額為限。 3.代理教師聘期原則上為110年8月27日起聘至111年7月2日(開學後聘任之聘期以實際報到之日起聘,如兼任行政職務聘期為報到日至 111年 7月 31 日止)。 4.虛缺(教師公假)之出缺原因消滅,則該缺額錄取者應無條件解聘,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請求救濟。 5.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增置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缺者,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度停止經費補助,則自111年1月1日起增置員額之教師應無條件解聘,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請求救濟。 6.代理教師受聘後應配合校務推動調整授課及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