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7 月 13 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 1100085796 號函辦理。
二、旨揭標準係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
保障條例第 21 條第 4 項授權訂定。
三、檢附教育部函文及修正條文各 1 份。
中小學生成式 AI 學習應用手冊推廣與實踐計畫
115年度推動科學教育計畫-「植感療癒手作」系列教師研習
公告
轉知本市婦幼發展局函請本市各幼兒園協助鼓勵家長攜帶幼兒健康手冊及健保卡,陪同幼兒至本市合約院所接受「兒童發展篩檢」服務─陪伴寶貝自信成長!婦幼局10月1日起兒童發展篩檢送好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