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113 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補助計畫」第 4 次甄選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以下簡稱原民局) 113 年 5 月 22 日桃原教字第 1130006943 號函辦理。 |
二、 | 有關旨揭計畫甄選相關事宜如下: |
(一) | 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 113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二) | 名額:市府 1 名;本市各區(不含復興區) 5 名:泰雅族 2 名、賽夏族 1 名、卑南族 1 名、太魯閣族 1 名。 |
(三) | 日期:另行通知。 |
(四) | 地點:另行通知。 |
(五) | 對象: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含)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者,如非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之專案錄取人員,應於到職後 2 年內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最遲於 115 年報考並於 116 年 3 月通過)。 |
三、 | 本案甄選簡章及相關資料請至原民局網站最新消息( http://ipb.tycg.gov.tw/)下載。 |
四、 | 倘有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業務承辦人(吳祖貽先生,電話: 03-3322101 分機 6684 ;電子信箱: 10018622@mail.tycg.gov.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