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17 日府人考字第 1120194624 號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以下簡稱人力學 院)與國內公私立大學簽訂英語學習合作備忘錄之語言進 修優惠方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人力學院 112 年 7 月 13 日人發專字第 1120200184 號函辦 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 1 份。
二、為拓展公務人員英語學習資源廣度,人力學院陸續與國立 臺灣師範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文藻外語大學、中國文化大學、靜宜大學及國立彰化師範 大學簽訂公務人員英語學習合作備忘錄,提供公務人員進 修語言課程優惠方案,請轉知所屬公務人員依個人意願自 費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