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人事處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17 日桃人給字第 1120004395 號 函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為服務偏遠地區領受人及支 領新制一次性退撫給與之便利性,增列委託中華郵政股份 有限公司辦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代付業務,並自 112 年 7 月 13 日起施行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112 年 7 月 13 日台管業一字 第 1121735531A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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