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桃園市 111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本土語文(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進階認證計畫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 111 年 9 月 30 日桃教小字第 1110091338 號函續辦。 |
二、 | 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詳如計畫): |
(一) | 研習日期: 111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一)至同年月 18 日(星期五)。 |
(二) | 參加對象: |
1、 | 持有 91 年教育部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仍有意願再進修取得本市再次檢核認證資格者。 |
2、 | 持有教育部中高級閩南語能力認證證書者。 |
3、 | 就讀於國內大專院校開設之「台灣語文學系研究所」,持有該校(所)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者。 |
4、 | 桃園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退休教師, 91 年在職期間,參加閩南語相關研習 72 小時以上證明者。 |
5、 | 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所核發之台語能力中高級證書。 |
(三)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自至 111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一)止,請填妥表件及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詳如計畫),以掛號郵寄至桃園市蘆竹區大竹國小教務處(地址: 33847 桃園市蘆竹區大竹路 556 號)。 |
(四) | 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於 111 年 11 月 7 日(星期一)前, 於大竹國小網站(網址: http://www.dces.tyc.edu.tw/)公告錄取參與研習學員名單。 |
三、 | 本案參加人員請貴校惠允核予公假登記。 |
四、 | 檢附旨揭計畫 1 份或請至本局( https://www.tyc.ed 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