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市「111 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LED 跑馬燈文字稿 1 份,請貴校協助運用電子看板或網站刊登跑馬燈訊息,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1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及本市 111 學年度國民小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辦理。
二、旨揭跑馬燈文字稿係為宣導 111 學年度一般智能及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事宜,請貴校協助推廣。
三、上檔時間自 111 年 1 月 17 日至 2 月 18 日止。
轉知各機關師級醫事職務級別員額配置準則第3條、第6條,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