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為推動淨零綠生活,引導民眾生活轉型,請各機關單位於辦理會議、訓練及活動時應落實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政策,詳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環境部 110 年 9 月 29 日環署基字第 1101133967 號函頒「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等相關規定,以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減少資源消耗及環境負荷。 |
| 二、 | 請各機關單位配合辦理「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並於每月 5 日前至生活廢棄物質管理資訊系統填報減量執行成果。 |
| 三、 | 依前揭作業指引參、實施方式之第五點規定,請將作業指引內容納入委辦計畫契約規定,相關範例內容如下: |
| (一) | 辦理會議、活動及訓練時,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包裝飲用水及各類材質一次用飲料杯。 |
| (二) | 應使用可重複清洗之餐具及容器供餐及供水,其辦理方式包含請餐飲業者以循環容器供餐,或自備循環容器提供餐飲業者盛裝,不得提供以一次用容器盛裝之便當供外帶。 |
| (三) | 訂購外燴,請與會者自備或由主辦單位準備循環容器。 |
| (四) | 於現場提供飲水機或桶裝水,供與會者飲用。 |
| 四、 | 本處訂於 115 年 4 月至 11 月間辦理「115 年機關學校免洗餐具 及包裝飲用水減量情形」不定期抽查輔導作業,委由威陞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辦理(03-3354021#232 吳小姐),請貴單位配合辦理。 |
| 五、 | 隨函檢附「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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